| 索 引 号: | 11370703004290711U/2026-05337 | 分 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15 日 |
| 标 题: | 寒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上海解读:《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 发文日期: | 2026 年 01 月 15 日 |
| 内容概述: | 寒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陈上海解读:《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政策出台的核心目的
《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和响应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寒亭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其核心目的在于系统性、精准化地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运输活动对区域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制定的坚实法律与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建立在一系列国家、省、市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之上,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政策保障。
1.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根本大法,本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第四十七条对防治扬尘污染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实施方案》中针对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等的具体措施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第六十条对防治机动车船等移动污染源排放污染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本方案中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提供了顶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确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方案》正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包含了应急响应的处置流程,更将工作重心前置,强调了“预防和响应并重”,特别是加强了日常监管、源头治理和应急演练,旨在从根本上提升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符合法律所倡导的风险管理和事前防范的理念。
2.省级层面的政策指引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作出了更为具体和细化的规定。它为《实施方案》中设定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比例、明确各类污染源的管控措施提供了直接的省级法律依据,确保了地方政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作为省级层面的指导性文件,该预案构建了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框架,明确了应急响应的分级标准、主要措施和部门职责。《实施方案》是该预案在寒亭区交通运输系统的具体化和本地化,确保了我区的应急工作与省、市总体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实现了政策的纵向衔接和统一指挥。
3.市级层面的具体要求
潍坊市相关工作部署:近年来,潍坊市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治理方案,如《潍坊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潍坊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实施方案》等。这些文件中提出的“绿色货运配送”、“老旧车辆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等具体要求,共同构成了《实施方案》的政策工具箱。《实施方案》正是将这些市级要求进行系统性整合和优化,形成了一套适用于寒亭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4.区域发展与城市战略的内在要求
《实施方案》的出台,也是寒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优化城市环境的内在要求。作为潍坊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寒亭区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需求持续增长,这对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不仅是履行环保责任的需要,更是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它有助于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向绿色、低碳、高效的方向转型,为寒亭区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城区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核心内容分为预警响应启动、分级应急措施、工作落实要求三大板块,构建全流程、分层级的重污染天气防控机制。
一是明确预警与响应启动标准。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实行与预警等级对应的三级应急响应机制,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确保响应启动精准高效、衔接有序。
二是细化分级应急响应措施。采用“基础措施+升级措施”模式,按响应等级差异化落实防控要求。Ⅲ级响应聚焦扬尘管控、车辆限行、绿色出行倡导及应急保障,强化施工扬尘治理和特定车辆管控,增加道路保洁频次;Ⅱ级响应在Ⅲ级基础上,升级工程机械管控,扩大货运车辆限行范围,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供给;Ⅰ级响应进一步收紧管控,禁行城区柴油低速车辆,全面停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强化重点行业运输管控,确需运输的需经政府批准并备案。各项措施均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保障要求。明确三项核心要求:建立台账备案制度,各责任单位需及时报送信息,确保措施闭环管理;加强监督督查,局督导组全程检查,对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对履职不力、影响防控效果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保障方案刚性执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常态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