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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370703004290906M/2026-09683 分 类: 寒政办字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 年 04 月 16 日
标 题: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6 年 04 月 16 日
文号:寒政办字〔2026〕2号 效力状态:有效
  • 索 引 号:11370703004290906M/2026-09683
  • 分  类:寒政办字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 年 04 月 16 日
  • 标  题: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4 月 16 日
  • 文  号:寒政办字〔2026〕2号
  • 内容概述: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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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杨家埠文旅事业发展中心直有关部门、单位:

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16       

(此件公开发布)


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

实施方案

 

为破解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繁琐、办理周期长、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拿地即开工为目标,通过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优化审批流程设计、打通审批链条壁垒、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实现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在“30+7个工作日内完成五证同发(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审批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助力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作流程

按照提前介入、并联审批、同步办结的原则,将审批流程划分为土地招拍挂前、招拍挂期间、招拍挂结束后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办理时限,确保流程衔接顺畅、高效推进。

土地招拍挂前:提前介入,预审辅导

1.专员对接服务。由区审批服务局选派业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审批服务专员,提前主动对接意向拿地企业(下称项目单位),实行一对一靠前精准服务,详细告知拿地前可预审的各类资料清单、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精准解答企业疑问。待项目单位签订《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五证同发服务承诺书》(见附件1)后,全程协助项目单位提前梳理、完善相关申报材料,避免因资料缺失、填写不规范、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审批进度。(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办理时限:土地招拍挂前签订承诺书,全程跟踪服务)

2.帮办代办保障。由项目属地街道(发展中心)选派一名熟悉审批流程、责任心强的帮办代办专员,提供全流程跟踪帮办代办服务,负责衔接各阶段审批手续办理,及时沟通协调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审批环节无缝衔接、高效运转。(牵头单位:属地街道、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办理时限:土地招拍挂前完成专员选派及对接,全程跟踪服务)

(二)土地招拍挂期间:并联预审,前置提速

3.完成专项审批。由审批服务专员、帮办代办专员协同发力,指导项目单位全面完善立项、能评、环评、水保等相关审批所需材料。各相关部门单位主动靠前,开辟绿色通道,在土地招拍挂期间同步完成项目立项、环评审批、节能审查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局,属地街道、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土地招拍挂期间)

4.“五证材料预审。由审批服务专员、帮办代办专员共同负责,指导项目单位提前完善办理五证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消防设计审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等相关事项所需材料中可预审的部分。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交的预审材料实行并联预审、前置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帮办代办专员,并全程指导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确保材料符合审批要求。(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局,属地街道、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土地招拍挂期间完成预审及材料完善)

(三)土地招拍挂结束后:同步办结,同步发证

5.要件补充完善。项目单位竞得土地后,由审批服务专员、帮办代办专员主动对接,指导并帮助项目单位及时补交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及完税凭证等剩余申报要件,确保要件齐全、规范有效。同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局,属地街道、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税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土地招拍挂结束当日完成要件补交)

6.批前公示环节。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批前公示;公示期间做好异议收集、核实及反馈工作,确保公示程序合规、结果公正。(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配合单位:区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发展中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7.集中同步发证。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各相关部门同步办理发证手续:区审批服务局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图审机构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实现五证一次性同步发放。(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时限:公示结束后当日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靠前服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转变工作作风,从项目意向阶段就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全面告知五证同发审批流程、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及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双专员包靠制度,对项目实行一对一全程服务,通过提前辅导、预审前置、帮办代办等,实现企业跑政府跑转变,将审批服务做在项目等地期内,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

(二)强化部门联动。由区审批服务局牵头,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不动产登记、生态环境、水利、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机制,实现审批材料一次提交、多部门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跨部门、跨环节审批交叉问题。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得互为前置、相互等待,对非核心要件缺失的,可先行受理并推进审批,后续督促项目单位补充完善,不得因次要材料缺失退回或暂停审批。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为每个项目制定倒排工期台账,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超时预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五证同发审批服务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服务质量、办理效率进行全面督查,对推诿拖延、超时办结的督促限期整改,确保“30+7个工作日内实现五证同发目标落地见效。

 

附件:1.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五证同发服务承诺书

2.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落地责任清单流程图

3.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落地责任清单

 

 

 


附件1

 

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

五证同发服务承诺书

 

寒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地组织开展我单位申请的项目审批,确保各项审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自愿申请五证同发审批,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材料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2.我单位承诺及时上报审批材料,主动配合审批工作,因资料报送迟缓或材料不规范影响审批速度的,由我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3.审批过程中需由我单位承担的费用,我单位将按时缴纳。

4.审批中的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前,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需重新进行设计、图审、评估评价的,产生费用及风险由我单位承担。

5.如我单位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将自行放弃审批;如取得的土地面积等内容与五证同发审批结果有差异的,由此引起纠纷或产生费用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负责。

6.“五证同发审批中的预审意见非正式审批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单位承诺在取得正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进行施工,如出现未批先建行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7.我单位认可并遵守寒亭区社会投资类工业项目五证同发的政策和方案,对五证的审批程序不持异议。

 

 

法定代表人:                     申请单位:

(签名)                         (盖章)

 

                                          

 


附件2

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落地责任清单流程图


附件3

 

社会投资类工业建设项目落地责任清单

类别

序号

事项

申请材料

责任

科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办理

时限

备注

五证同发主线流程

1

土地交易招拍挂

(挂牌)

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卷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政府审批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发利用科

胡波
15666740103

30

 

土地交易招拍挂

(摘牌)

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区审批服务局

投资服务科

赵娟萍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挂牌期间办结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1.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3.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

区审批服务局

投资服务科

赵娟萍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批前需公示7个工作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2.
现状测绘地形图(涉及第三方机构,图纸比例1:5001:1000
3.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提供)
5.
涉及取得土地后未批先建的,需提供处罚到位证明文件
6.
建设用地红线图(涉及第三方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规划用地科

牟雪婷
0536-3075081

1个工作日办结

(并联)摘牌后7个工作日办结

区审批服务局

投资服务科

张猛
0536-3073765

五证同发主线流程

3

不动产

登记

1.政府批复
2.
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地确认书
3.
土地出让价款及完税凭证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6.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指界委托书、宗地图、勘测定界图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于树明
0536-7531015

1个工作日办结

(并联)摘牌后7个工作日办结

4

设计方案联审
(规划方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开展批前公示)

1.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申请表
2.
现状测绘地形图(涉及第三方机构)
3.
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4.
土地勘测定界图(涉及第三方机构)
5.
军航和民航净空文件
6.
绿色建筑审查要点
7.
待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8.
待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9.
潍坊市规划管理技术中心出具的日照阴影分析报告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政建筑工程科、规划用地科

石坚
0536-3075080
牟雪婷
0536-3075081

社会投资工业建筑类9个工作日;精简投资建筑类7个工作日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7个工作日、批后公布一直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结束)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根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
3.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经审定的规划图
6.
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涉及第三方机构)
7.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平立剖面图(蓝图三份,叠成A4,纸质)
8.
单体立面彩图(含夜景亮化图)(A3彩图原件3套)
9.
潍坊市绿色建筑审查要点表格
10.
批前公示现场照片(不同远近和角度A4纸彩图3张,纸质)
11.
费用完交证明、相关的政策减免文件
12.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13.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
14.
现状测绘图(涉及第三方机构)
15.
建筑空间图层文件(建筑单体shape文件)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政建筑工程科

石坚
0536-3075080

1个工作日办结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张猛
0536-3073765

五证同发主线流程

6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装配式建筑实施清单预控表
3.
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专业计算书

区住建局消防工程服务中心

王焕钰
0536-3073422

单体建筑面积20000以上10个工作日;

20000及以下7个工作日

(并联)摘牌后7个工作日办结

7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
施工合同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综合承诺书
7.
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工程质量责任授权书以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8.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郭文超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辅线流程

8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需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

1.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资质证明
3.
项目所在区域或工业园的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4.
备案类项目须附工信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备案证
5.
涉生态红线项目须附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意见
6.
需总量确认的提供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7.
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及其他高耗煤行业须有煤炭替代方案
8.
存在违法行为项目须落实处罚措施

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科

齐珊珊
0536-3075101

1个工作日办结

辅线流程

 

9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需专家评审)

1.项目所在地市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报告(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2.
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
3.
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中介机构编制)
4.
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耗煤项目提供)
5.
项目能耗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两高项目提供)
6.
项目立项文件(已完成立项的,应提供立项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7.
罚款缴纳证明(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8.
责令项目停建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项目出具)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赵娟萍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并联)摘牌后7个工作日办结

1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报告表(需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

1.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赵娟萍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报告书(需专家评审)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个工作日办结

辅线流程

1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3.
消防设计文件(具备《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还应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4.
消防设计专篇
5.
消防设计图纸
6.
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

区住建局消防工程服务中心

王焕钰
0536-3073422

1个工作日办结

(并联)摘牌后7个工作日办结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张猛
0536-3073765

1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表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3.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规划总平面图
4.
地质勘查报告(仅限因地质原因不能修建的提供)
5.
项目立项批文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区审批服务局投资服务科

郭文超
0536-3073765

1个工作日办结

备注:清单中所需办理时限均指在申请材料完备、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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