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3004290906M/2024-06076 | 分 类: | 专家解读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1 月 14 日 |
| 标 题: | 专家解读:《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4 年 11 月 14 日 |
| 内容概述: | 专家解读:《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11月14日,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
二、编制目的
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内容要求
调整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区发改局承办的《寒亭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和区文旅局承办的《寒亭区支持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共两项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将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区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程序意识,加强监督监管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的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王伟明,职务:区司法局法制科科长,电话:790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