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寒亭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法治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坚持“情、理、法”并重,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进一步畅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典型案例(一)
某水果店经行政复议减轻处罚
2023年10月24日,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寒亭区某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显示抽样样品“香蕉”的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2月6日,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水果店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水果店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寒亭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区司法局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涉案水果店作为市场经营者,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致使销售的案涉“香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全面了解情况,办案人员先后两次到该水果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水果、预包装称重小食品,在售水果均为平价水果,种类不多,销售情况较差。同时,办案人员还了解到,该水果店主的配偶为残疾人,经向村民委员会求证,生活并不宽裕。
区司法局经综合考量认为,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执法部门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虽是已经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但是综合考量经营者家庭经济困难、货值金额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行政处罚决定可执行性等情节,该处罚数额仍明显偏高。办案人员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对话,倾听意见、解答疑惑,做好释法析理,将罚款数额由5000元变更为2000元,既解开群众的“法结”,更消除群众的“心结”,做到“情、理、法”并重。
典型案例(二)
某连锁药房经行政复议免于处罚
2024年5月6日,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内某药房连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润瞳液体敷料属于国家药监局责令停止经营的医疗器械,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于2024年6月17日对该药房连锁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此药房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寒亭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区司法局通过核查发现,涉案产品润瞳液体敷料备案期截至2023年4月1日,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8日,产品有效期截至2025年2月17日,属于注册证书已过期但是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液体敷料及膏状辅料类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涉案产品在产品有效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药房连锁公司经营的润瞳液体敷料属于国家药监局责令停止经营的医疗器械,并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存在违法行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依据不正确的问题。区司法局主动向执法部门释明案件情况,发出《行政争议自查化解提示函》,督促执法部门及时启动内部纠正程序,全面倒查自查。最终,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撤回涉案行政处罚。
主要举措
今年以来,寒亭区司法局聚焦破解行政复议知晓度不高、行政争议化解难等问题,通过创新宣传推广模式、争议处理机制、服务端口前移等举措,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创新宣传推广模式,提升行政复议“知晓率”。一是组织开展法治讲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内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工作认识和理解,积极发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线上知识竞答、学习活动60余次,邀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进行专题授课,不断提升全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深化执法前移理念。以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向佳乐家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拾芳泉食品公司、健生食品公司等20余家企业进行事前普法,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印发工作提醒单,指导行政机关准确告知企业群众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期限等,让企业群众行政复议时找的准、来得及、少跑路。三是创新实施“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将《行政复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先后到蝶园文化广场、固堤大集、徐家楼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拍摄复议宣传主题情景剧《油菜风波》的基础上,新拍摄一部行政复议宣传工作视频,推广行政复议受理便捷、审结快速、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让新法“家喻户晓”。
(二)优化网格工作体系,畅通案件办理“快车道”。一是持续完善“四级网格”。在市级行政复议机构指导下,完善区、街道(发展中心)、村居(社区)行政复议网络,在各街道、发展中心设立行政复议联络站,在村居、社区设立行政复议引导站,打通“复议为民”服务通道。二是创新设立“两个前哨”。将行政复议服务端口延伸至辖区律所和企业,探索在6家律所和7家企业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站,持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机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各站点累计解答群众行政复议咨询160余人次,引导群众提起行政复议申请26件。该项工作入选区委改革办第二批星级“微改革”事项,并在区电视台《“寒亭微改革”进行时》栏目专题报道。三是探索打造“一个平台”。积极运用数字赋能行政复议,依托“中国·寒亭”政府网站,打造“线上行政复议服务专区”,申请人按页面提示分别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实现“线上申请”,工作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在线处理,实现“在线申请、响应、处理”全流程服务,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便捷性。
(三)创新争议处理机制,打造争议化解“最优解”。一是创新案前调解。发挥“枫桥经验”优势,将调解关口迁移至案件受理前,对于因申请人不熟悉法律、情绪影响等原因产生的行政争议纳入受理前调解和解的范围。针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案件,发出《行政争议自查化解提示函》,指导行政机关开展案件复核,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今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发送提示函70余份。二是探索流程再造。通过组织听证会、协调会、实地核查等方式,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双方搭建争议化解平台,彰显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与温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审、快结”,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平均办案期限分别缩短至18天、35天。强化复议决定书的释法性、说理性,对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进行全面回应,撰写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被省司法厅作为优秀案例推荐至司法部。三是打造监督闭环。落实“一案一监督”,深度剖析行政执法过程中重点共性问题,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整改,从源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减少行政争议发生。定期通报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纠错和督促整改情况,实现整改责任链条闭环,推动问题整改条条到位、件件落实,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寒亭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02%,直接纠错率20%,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经验启示
一是情理法并重,柔性处理争议。寒亭区司法局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强调“情、理、法”相结合的理念。在解决实际争议时,既严格依据法律,又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灵活、柔性的方式化解矛盾,顺利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这种方法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还增强了当事人对法治的信任度。
二是创新宣传推广,提高法治意识。通过“法治讲堂”、“行政复议法宣传月”等活动,寒亭区司法局积极宣传《行政复议法》。这种创新的宣传推广模式,不仅增加了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还让行政复议成为企业和群众维护权益的重要渠道,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基础。
三是优化工作体系,便民服务到家。寒亭区司法局通过建立四级网格体系和延伸行政复议服务到辖区律所、企业,使得群众可以在社区、律所便捷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还设立线上行政复议服务专区,实现了“线上申请、响应、处理”一体化。这种网格化的服务方式让行政复议更贴近群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是加强案前调解,提升化解质效。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前,寒亭区司法局利用“枫桥经验”,通过提前介入、对案件进行事实核查等方式,帮助化解可能因误解或情绪引发的行政争议,将大量问题化解在诉讼前端,减少了复杂的复议案件数量。这种机制有效节省了行政资源,并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五是监督与整改闭环,倒逼依法行政。寒亭区司法局通过“一案一监督”机制,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和整改闭环,促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同时,通过定期通报复议工作情况,推进整改责任落实。这种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