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703004290906M/2024-06002 | 分 类: | 寒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2 日 |
标 题: |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2 日 |
文号: | 寒政办字〔2024〕1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杨家埠文旅事业发展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做好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质量特色,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潍县萝卜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潍县萝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统筹推进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强化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保护,加快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进程,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企业诚信经营,将潍县萝卜打造成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二、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增强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健全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产地溯源体系,在质量、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持续加力突破,推动对潍县萝卜的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较大提升。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26年3月前建成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三、工作内容
(一)健全工作体系。出台《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部门分工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发挥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在统一标准、品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服务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为种植户提供技术、农资、销售等服务,形成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相辅相成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序高效推进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发展中心)
(二)提升保护效能。组织开展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行政执法和协同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和乱用、滥用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全链条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方式提高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依法快速查处,加强对潍县萝卜品牌的保护。(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三)强化使用管理。规范专用标志使用,指导企业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4271—2020)和寒亭区地标使用相关要求,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广告牌或互联网等载体上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台账,指导企业安排专人管理并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力度,引导鼓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许可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规模,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发展中心)
(四)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在现有执行标准基础上,完善潍县萝卜产业链全过程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强化标准执行,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种植、生产、流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潍县萝卜优良品质,打造高端产品和公共品牌。(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责任单位:各街道、发展中心)
(五)完善检测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潍县萝卜检验检测服务网点,畅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的信息渠道,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加强与区域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为潍县萝卜质量检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潍县萝卜安全、绿色。(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各街道、发展中心)
(六)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挥基层快检排查作用,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制度及追溯系统,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地标追溯系统应用,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追溯。(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各街道、发展中心)
(七)发挥协会作用。发挥协会在统一标准、品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功能,制定《潍县萝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潍县萝卜种植户提供技术、农资、销售等服务,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职能部门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责任单位:各街道、发展中心)
(八)加大宣传引导。组织潍县萝卜企业参加地理标志相关展览展评活动,搭建购销平台,以展促销。发展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电子商务,与相关平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电商拓展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促进潍县萝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挖掘“潍县萝卜”历史文化及品牌文化内涵,通过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等全方位宣传潍县萝卜,进一步提升潍县萝卜品牌价值和品牌认知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各街道、发展中心)
(九)健全涉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保认定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引导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各街道、发展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创建阶段(2024年5月-2024年8月)。制定印发《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机构,完成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动员工作,明确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内容、部门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将职责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
(二)开展创建阶段(2024年9月-2025年12月)。制定配套政策制度,健全潍县萝卜保护标准、检验检测质量体系。组织潍县萝卜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维权活动,强化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持续开展潍县萝卜特色产品提升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潍县萝卜品牌影响力。建立健全海外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拓展海外市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月-2026年3月)。按照潍坊市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要求及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对建设项目及配套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充实、完善和提高。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检查指导,形成初步考核意见,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提交验收申请书。
(四)整改和长效发展阶段(2026年4月以后)。验收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总结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经验,探索建立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支持,为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检测、质量体系建设、专用标志推广、保护以及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培训、宣传、技术推广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任务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任务的总体完成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12月20日前报送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苏玉连,联系电话:0536-7254528,电子邮箱:wfsgkht@163.com,由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整理后上报。
附件:1.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建设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明科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张俊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委副书记
王安刚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畜牧兽医局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张晓红 区禹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白浪河生态林场)党组书记、主任,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英斌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唐海平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效成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志伟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靳素萍 寒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冰 开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 磊 固堤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 江 高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岳 振 朱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涛 区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发展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邵玉平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由守昌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理事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张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工作专班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附件2 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健全制度体系 | 建立工作机制 | 制定《潍县萝卜潍坊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工作内容、部门分工等,有序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 各成员单位 |
2 | 健全工作体系 | 提升保护效能 | 组织开展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行政执法和协同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和乱用、滥用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的全链条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方式提高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依法快速查处,加强对潍县萝卜品牌的保护。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
完善标准体系 | 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在现有执行标准基础上,完善潍县萝卜产业链全过程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强化标准执行,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种植、生产、流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潍县萝卜优良品质,打造高端产品和公共品牌。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 各街道、发展中心 | ||
2
| 健全工作体系
| 强化监督管理 | 规范专用标志使用,指导企业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规范》(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4271—2020)和寒亭区地标使用相关要求,在产品本身、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广告牌或互联网等载体上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台账,指导企业安排专人管理并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培育力度,引导鼓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许可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扩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规模,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达到70%以上。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发展中心 |
完善检测体系 |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潍县萝卜检验检测服务网点,畅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采信检验检测结果的信息渠道,满足消费市场需求。加强与区域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为潍县萝卜质量检测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潍县萝卜安全、绿色。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各街道、发展中心 | ||
加强质量管理 | 积极采用先进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挥基层快检排查作用,及时消除潜在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制度及追溯系统,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效追溯。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各街道、发展中心 | ||
3 | 强化保护宣传 | 强化宣传引导 | 组织潍县萝卜企业参加地理标志相关展览展评活动,搭建购销平台,以展促销。发展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电子商务,与相关平台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电商拓展地理标志营销传播渠道,促进潍县萝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助推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各街道、发展中心 |
挖掘“潍县萝卜”历史文化及品牌文化内涵,通过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等全方位宣传潍县萝卜,进一步提升潍县萝卜品牌价值和品牌认知度。 | 区委宣传部 | 区融媒体中心、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各街道、发展中心 | |||
发挥协会作用 | 发挥协会在统一标准、品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功能,制定《潍县萝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潍县萝卜种植户提供技术、农资、销售等服务,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形成职能部门管理和行业协会自律相辅相成的管理体制。 |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 各街道、发展中心 | ||
4 | 加强合作共赢 |
加强国际交流
|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保认定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引导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使用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潍县萝卜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商务局、 区农业合作发展协会、 各街道、发展中心 |